啟用或停用供應商

啟用或停用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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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已啟用」表示您的機構可以向該供應商下單。供應商可以向您的機構分配目錄產品和價格,且在建立請購單時可以使用該供應商的報價。 

「未啟用」表示您機構的使用者將無法再向該供應商購買產品。您將來可以隨時重新啟用該供應商。您的機構仍然可以匯出來自未啟用供應商的發票

請參閱我們的說明文章檢視與管理供應商以及與已註冊的供應商建立連結,以了解更多關於供應商管理的資訊。

停用供應商

1. 若要將供應商標記為未啟用,請前往 [供應商][我的供應商],瀏覽或搜尋該供應商,然後按一下 [供應商名稱]:

我的供應商中的供應商名稱2. 按一下 [由採購方啟用] 取消勾選該方塊,然後按一下 [儲存變更] 進行確認。

停用供應商3. 貿易關係狀態將更新為「未啟用」,您的機構將無法再與此供應商進行交易。但是,將來可以重新啟用該供應商。

啟用(或重新啟用)供應商

1. 前往 [供應商][我的供應商],瀏覽或搜尋該供應商,然後按一下 [供應商名稱]。

重新啟用供應商

2. 按一下 [由採購方啟用],然後按一下 [儲存變更] 進行確認。

由採購方啟用切換開關3. 貿易關係狀態將更新為「已啟用」,您的機構現在可以與此供應商進行交易。